标志logo设计是通过完整的形象表现出来的,而形象则是构成图形美的重要条件。
标志logo设计的艺术形象可以概括为哪两个组成部分。
1、意象美:由想象、意境、比喻、色彩等组合成意味深长的意象美。
2、形式美:由变化、运动、对照、均衡等组合成组织结构的形式美。
前者以意象的内核为基础,后者以形象的构成为规律,两者缺一不可,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好标志,也谈不图形美。如果缺乏前者,就没有诗意般的境界,不能令人悠然神往;缺乏后者,就没有条理化的组织秩序,不能引人入目、赏心悦目。毫无疑问,意象美是内在的,提供了普遍的现实意义;形式美则是外在的,提供了形式感的具体特征。两者都是融情于景和组织形式的揉合。